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

傳說中的水杯

睹照思杯,唉。

幾個月前,


幾日前,


根據目擊人士情報,「疑犯」已束手就擒,經快速聆訊後判決:今晚無罐頭吃。


飯團最叻:辯駁。XD

4 則留言:

  1. 哈哈!「犯人」神情落寂,Blog主就原諒牠一次吧!當個杯真係有腳自己跌落地..XDDDD

    回覆刪除
  2. 留意犯人個咀仔!好得意呀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你憑什麼話飯團係「犯人」呀,你睇吓飯團個樣呀,幾慘呀,話唔定係呀邊個做呢........

    回覆刪除
  4. 小青:我隻杯已找不番,到現在我沒有杯用…

    火柴貓:犯人雖然可愛,可以我依然沒有杯用…

    匿名:有目擊證人喎,而且口供可信呢,「犯人」冇得上訴呀。

    回覆刪除

Goog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