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網誌的熱潮越來越熱,身體朋友仔都擁有自己的網誌。有時朋友仔給他的網誌我看,道理上我自然禮尚往來。不過有時我在想,我讓A 看,說A壞話可能他的看到;我讓B看,寫衰B可能招來怪責;我讓C看,便不能說人是非…
不如用化名吧。噢,這會造就朋友A、B及C問: 「這是我嗎?」其實我寫網誌的目的不外乎和其他人一樣,若果我不打算讓人看,那乾脆寫日記好了。我也不想開數個網誌來區分blog A 是A、B、C君看;blog B 是E、F、G君知;我相信這樣會讓我精神分裂,犯不著呢。
所以各位認識我的A、B、C、E、F、G君等人,請不要問我網誌內的甲乙丙是否有其人還是問: 「這是我嗎?」,因為我是不會回答的。至於因緣際會看到我的網誌而從字裡行間知道這位blog主是你認識的,也請不要問「blog主是你嗎?」,因為我也是不會回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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