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網誌的長度,我對自己是有一點點要求的。
我要求自己每篇網誌字數限於200-400字左右,原因是了解我的blog友絕大部份是上班一族,上班已無可奈何地給上司的長篇大論的訓話或會議;長舌同事的是非騷擾;客戶的纏擾不休都已令人身心疲憊,如果要讓他們再花時間讀我的網誌真是罪過。
相比他人的部落格,或許我的文章是略嫌稍短,不用太花時間就看完。每次提筆的時候,都會提醒自己長話短說,不要浪費自己及他人的時間。
寫長文所花的時間心機當然較長,自己寫得辛苦之餘,人家又讀得辛苦。與其為了遷就字數而多用長句,不如少用些無謂的字眼,讓內容更形豐富,小品短文暫時是這個網誌「主打」。
如果篇篇網誌長度差不多,版面會很漂亮,不知大家有沒有同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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